2006年,湖北省省级财政将筹集1.32亿元(含中央补助资金),为城镇低保户、五保户、农村特困户、特困优抚对象提供“重疾”医疗救助。这是湖北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做出的一项决定。
据了解,2005年,湖北省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000万元,省级、中央财政和市县分别拨付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000万元、1508万元和1017.54万元,对城镇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去年,湖北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经费达2904万元,救治5531人,艾滋病防治经费达23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