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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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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省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编辑出版《湖北政报》。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办理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省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省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十一)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二)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省政府办公厅挂靠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总值班室。负责省政府例会的会务、政务值班、政务信息、省政府领导日常活动安排等工作。联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参事室、文史馆、发展研究中心等。负责办公厅文字综合工作。
  秘书一处。联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办、人防办、方志办、征兵办、老龄委,党群综合口,保密局、信访局、档案局(档案馆)等。
  秘书二处。联系省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社会科学院、旅游局、粮食局、供销社、贸促会、外事侨务办、台办、三峡办、移民局,武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群宣传口,中央在鄂大型流通企业等。
  秘书三处。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成套局、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学院,人事厅、监察厅、审计厅,国税局、储备局,省军区、武警总队,省委统战部,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在鄂审计机构等。
  秘书四处。联系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扶贫办、农垦事业管理局、清江水电投资公司、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地质勘察局,农业科学院,气象局、油料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等。
  秘书五处。联系省经委、交通厅、信息产业厅、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防科工办、测绘局,机械汽车、石化、轻工、纺织、冶金、建材行业投资促进中心,邮电局、通信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民航局、电力公司、石油总公司,武铁分局,中央在鄂大型企业等。
  秘书六处。联系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知识产权局,地震局,党群科技口,中央在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
  秘书七处。联系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中央和省外及境外在鄂银行、保险、金融资产管理、银联机构,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省法院、检察院等。
  秘书八处。联系长江证券公司、省国际信托公司、省农村信用合作办、地方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及上
  政务督查室。负责中央领导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件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省政府重要决策的组织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国内动态清样》和《焦点访谈》等新闻媒体中涉及湖北负面问题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国和本级人大、政协交省政府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省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省政府政务督查情况综合工作等。
  文书处。负责文电收发、传阅、分办、核稿、缮印、清退、销毁、保密工作和印鉴、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工作。
  人事处。负责办公厅及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和机关计划生育等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出境政审、证件发放;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联系工作。
  行政处。负责办公厅机关财务、房产、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厅国有资产监管;负责省政府大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省政府接待处。负责国务院和各省、市来鄂检查、指导、交流工作的领导同志的接待工作;联系省政府宾馆、饭店。
  自动化技术室。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实施、管理及传真、电报、电子文件、数据的收发处理和电子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业务指导、网络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湖北政报杂志。负责《湖北政报》的编辑、出版、审传、发行及广告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人员编制在办公厅行政编制内另行明确。
  机关党委与人事处合署办公,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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