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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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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行政活动透明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黄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法》(黄政发[2005]12号)的规定和要求,特编制《黄冈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公开范围 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市政府层面的主动公开信息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主动公开信息。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领导简历及其工作分工 2、政府机构 3、政府规章 4、政府公文 5、人事信息 6、政府工作报告 7、发展规划 8、统计数据 9、为群众办实事 10、应急管理 11、市直部门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查询 (二)公开形式 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通过黄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g。gov。cn)、市政府公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告栏、明白卡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应急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其他事项一般情况下及时公开,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关的机关申请获取。以下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受理机构 自2007年1月22日起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市政府办公室机要科具体承办。 办公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下午3:30~4: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3-8618819; 传真号码:0713-8618851; 通信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5号黄冈市政府办公室机要科; 邮政编码:438000; 电子邮箱:hgzfjyk@hg。gov。cn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市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撰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函"。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函"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受理 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5个工作日):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主动公开的且市政府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制作公开告知书,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制作公开决定书,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⑤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被市政府掌握范围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制作不属市政府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制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申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诉或投诉,亦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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