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荆门市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和《荆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荆政发[2004]18号),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的政府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政府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政府信息;
4、机构和人事方面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涉及下列内容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政府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荆门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网址:www.jingmen.gov.cn
2、荆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3、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