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下列以外的政府信息必须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或者可能威胁个人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便民和及时的原则。
(一)公开范围
1、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业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4、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5、与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6、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状况;
7、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8、影响公众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9、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0、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结果以及监督情况;
11、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12、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的有关情况;
13、政府机关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天门市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ianmen.gov.cn
2、政府信息查阅室,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3、其他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政府机关应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政府机关掌握的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市场信息;对具体事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对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扶贫、优抚、就学、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其他依申请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受理机构
各级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公开权利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天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申请表》既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潜江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天门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发送电子邮件至:5223806@163.com。
(2)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向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应当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可以公开进行审查。对形式要件不完备的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对所申请信息为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向公开权利人作出解释。
(2)登记
对申请形式要件完备且所申请信息为可以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应及时登记,并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a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b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c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d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e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4、申请流程图
天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后)
三、申诉监督
公开权利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向天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诉(联系电话:0728-5232133,邮政编码:431700)或向天门市监察局(联系电话:0728-5233333,邮政编码:431700)投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天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