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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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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述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改进本厅机关及直属机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劳社部发〔2006〕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的意见》(鄂办发〔2005〕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函〔2006〕26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指南。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法律法规政策

  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2、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与统计

  ⑴ 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年度工作要点;

  ⑵ 全省劳动保障统计资料;

  ⑶ 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和相关工作措施;

  ⑷ 按季度发布各市、州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按年发布各市、州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各行业人工成本信息。

  3、劳动保障管理的制度性文件及执行情况

  ⑴ 要求劳动保障部门遵守的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等各类制度、标准、规范、程序及执行情况;

  ⑵ 要求用人单位遵守的劳动保障各类规定、标准、规范及执行情况;

  ⑶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

  ⑷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省级乙类药品目录调整结果;

  ⑸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和辅助器械配置机构协议格式文本;

  ⑹ 全省职业培训教材目录。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按季度公布全省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收支情况。

  5、信访事项

  劳动保障信访规定以及省及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信访机构地址、电话、电子信箱。

  6、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 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活动;

  ⑵ 突发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时,需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提供紧急援助的事项;

  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拖欠社会保险费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名单;

  ⑷ 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事件情况;

  ⑸ 依法查处的职业介绍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7、行政许可事项

  ⑴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调整情况;

  ⑵ 由本厅承办的行政许可和有关的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上述事项的办理结果;

  ⑶ 本厅审批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批准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名单,批准并经确认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和辅助器械配置机构名单,确认的技工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名单,认定或核准的金保工程技术支持服务商名单;

  ⑷ 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收费主体。

  8、重大决定草案和决策过程

  ⑴ 对本厅拟做出的决策、制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制定过程中,须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的草案;

  ⑵ 对重大决策举行专家论证会或邀请社会各界参加的听证会。

  9、机构、人事、财务方面

  ⑴ 本厅机关及直属机构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职责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⑵ 收集并公布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业务流程、地址、网址、电子信箱;

  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数量、程序和认定结果,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名单;

  ⑷ 重大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⑸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⑹本厅机关的公务员招考、录用,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⑺全省性表彰单位和人员名单。

  前款⑷、⑸、⑹所列事项,按照省人事厅、政府集中采购部门统一要求办理。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劳动保障政务事项

  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形式

  1、本厅各类劳动保障政务事务和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是“湖北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hb.lss.gov.cn或www.hb12333.com),同时链接湖北就业服务网、湖北职业培训网、湖北技能鉴定网、职业培训教学网。凡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信息,即为已经公开的信息;

  2、实行劳动保障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遇有需要可随时通过发布会或接受采访等方式发布有关信息;

  3、按照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求,在其网上公开劳动保障信息和事务。根据实际需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和专业网站等媒体,公开劳动保障信息和事务。定期公开出版劳动保障年鉴、统计年鉴,定期发布劳动保障统计公报;

  4、对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采用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就某个阶段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面向社会不定期公开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5、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扩大电话咨询、网上对话(如信访)、网上办事(如网上职介、网上社保、网上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6、通过设立办事窗口、印发办事指南、设置咨询台、实行政策程序上墙、开设电子触摸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和事务公开期限根据其紧急程度,分别为“生成(或领导批定,下同)后1小时内”、“生成后24小时内”、“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劳动保障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本厅申请向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除行政许可、信访等事项对当事人依法提供有关服务和信息外,本厅不直接向当事人提供他人、他单位的各类基本信息和就业、技能、社会保险等服务和信息。

  (二)受理机构

  (三)公开程序

  四、申诉监督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87235689

  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87811216

  劳动监察处举报电话:87818157

  劳动监察总队举报电话:87815351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87235676

  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87313463

  信访联系电话:87235027

  信访监督电子信箱: HBLBXF@163.com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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