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筒述
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依据《审计法》、《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等规定,省审计厅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等方式,收集整理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和办事服务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信息,不定期对外公开发布,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和及时,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主要包括:审计职能、省厅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制度、法律法规飞机关建设、审计结果公告、案件披露、举报信箱、咨询信箱、综合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湖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网站地址:ww.hbaudit.gov.cn。)省政府网站链接和厅机关查阅室等途径公开,同时还不定期依托《湖北日报》、《中国审计报》和湖北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和发布审计信息。重要审计情况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
(三)公开时限,信息生成后,一周内公开。公开信息保留18个月,对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到省审计厅办公室或综合处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省审计厅申请公开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信息。
(二)受理机构。省审计厅受理申请公开的办事机构为:综合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茶港东院1号。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27-87236012 87252502(传真)。电子信箱:hbsjt-zhc@hbaudit.gov.cn。邮政编码:430071。
(三)公开程序。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审查登记,收集整理相关情况,给予答复。申请人可以采取信函、电报、转真以及口头等形式申请。对涉及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受理机构负责作好解释工作。
四、申诉监督
(一)申诉监督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省监察厅驻省审计厅监察室
投诉电话:027-87236015。
举报信箱:hbsjt一jjjcs@hbaudit.gov.cn。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茶港东院1号
邮政编码:430071
(二)行政复议诉讼事项
根据《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和《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对审计机关作出的以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
1.审计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缴的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等审计处理行为;
2.审计机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审计处罚行为;
3.审计机关采取的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有关款项、责令暂停使用有关款项等强制措施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受理单位:湖北省审计厅法规处
电话号码:027-87236229
电子邮箱:hbsjt-fgc@hbaud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