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二、变更备案登记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变更备案登记程序
1、对外贸易经营者需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在《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变更内容。注册地在市州的企业,《登记表》的备注栏内须由当地商务部门或外经贸部门签字、盖章;
2、对外贸易经营者向我厅提交完备的上述变更备案登记的书面材料。
四、服务承诺
我厅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书面申请材料后即时办理变更手续。
公平贸易处责任人:李剑茹
电 话:027-85773665
经办人:何流
电 话:027-85789775
房间号: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