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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申请注册
200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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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须 知

 

  1、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分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2、己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同一类别的其它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通常叫扩大商品或服务 范围),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3、已注册的商标需要改变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4、填表要求:
   ①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或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或服务名称应当使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规范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国家商标局公布的国际商品或服务分类,按类别分别申请。即:一份申请、一件商标、一个类别、一份费用。一份申请中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跨类。 

 

来源: SRC-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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