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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让注册商标
200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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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须 知


  1、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一定条件下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一般分为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如:企业的合并、迁出或企业的联合、买卖商标专用权等。


  2、转让的注册商标必须是有效商标。


  3、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是商标权力的全部转移。即该注册商标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的专用权全部转让。如果商标注册人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同一商标,可以分割转让。


  4、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5、商标注册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则应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才能将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者,否则转让合同无效。


  6、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来源: SRC-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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