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指南 > 劳动保障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程序
2006-06-12
字体显示:       

1、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城镇就业证明等资料,到就业所在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手续,并从当月起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开始计算缴费年限和记录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2、对原已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根据本人档案资料、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个人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到当地个人缴费窗口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3、目前尚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首次参保时,由本人申请并提供原始档案资料,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对当地实行统帐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按国家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不补缴则不视同缴费年限。

 

来源:
[ 打 印 ]
[ 纠 错 ]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地理位置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11090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