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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 2006-10-19 23:14:47 字体显示:       

 

 

一、办理项目: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二、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办理依据:关于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食药监械[2004]24号)

 

四、办理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36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13

联系电话:027-87253608

 

五、申请范围:中央、部队、大专院校及省直单位在汉已开办的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六、受理地点与时间:

 

受理地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36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105

联系电话:027-87253641

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 ~ 1130,下午300500

 

七、办理程序:

 

(一)申报条件: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相关产品注册批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二)申报资料:(一式二份,a4纸,所提交的证书复印件需加盖证书持有企业公章)

 

1、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申请表;

2、所出口产品生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拟出口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该产品为实施生产许可证品种,则应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出口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

 

(三)办理程序、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2、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形式审查、受理;

3、直属分局对申请资料提出初审意见;

4、局医疗器械处会签;

5、分管局长核准;

6、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告知;

7、申请人领取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初审表,报送国家局。

 

(四)其它事项:

 

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产品,由企业自行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

 

八、收费情况:

 

九、附件:

 

申请表从中国医疗器械信息网(www.cmdi.gov.cn)免费下载。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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