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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创建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由街道牵头组织,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办、文明办、城建科、宣传部、妇联等职能部门及环保、学校和驻社区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
2、成立创建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以社区为单位,由居(家)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民代表、学校和驻社区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3、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社区工作计划中环境保护工作有专门的内容,有创建“绿色社区”的具体措施,并按照计划将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到人。
4、建立创建工作档案记录
社区基础资料齐全,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活动介绍、阶段工作总结、背景资料完整,并附有照片、音像资料等。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有序。
5、建立“绿色志愿者”队伍
建立一支或几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绿色志愿者”队伍,并积极开展活动。
6、定期组织机构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以课堂培训、实地考察、参加交流活动等方式,组织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的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
7、建立环境管理协调机制
建立与政府部门、居民、驻社区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制度,共同商讨社区内的环境事务,并将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居民大会、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征求居民的意见或告知,环境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8、建立可持续改进的自我完善体系
社区按阶段进行自评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自我完善,建立健康持续的改进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