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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确认
发布时间: 2006-10-19 23:14:46 字体显示:       

 

    一、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增资批准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进口设备清单
  7、各市州商务部门初审转报文件(省直企业可直接申报)
  8、其它有关材料
  三、办事程序
  企业先向所在市州商务局申请,领取转报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我厅。
  四、服务承诺
  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7个工作日内办结。

  外资管理处责任人:杨青松
  电  话:027-85793425
  经办人:王胜强
  电  话:027-85773916
    房间号: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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