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湖北年鉴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大  湖北省政府  湖北省政协
     
您的位置>> 湖北政府网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指南 > 企业准营
外商投资企业配额许可证出口规模审核
发布时间: 2006-10-19 23:14:47 字体显示:       

 

    一、初审依据
  外经贸部《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经贸部1992年第4号令)
  二、所需材料
  1、所在市州商务外资主管部门报告
  2、企业申请报告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章程)
  6、验资报告
  7、当年省级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
  8、国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9、上年出口供货实绩凭证(出口供货协议、供货发票等)
  10、无出口实绩企业需提供行业协会出具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11、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包括设备、生产技术、生产能力等方面的说明
    12、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三、办事程序
  企业先向所在地市州商务部门申请,领取转报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我厅(省直企业可直接申报)
  四、工作时限
  在提交上述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外资管理处责任人:杨青松
  电  话:027-85793425
  经办人:王胜强
  电  话:027-85773916
    房间号:0905

 

来源: src-33

欢迎进入湖北政务论坛 ……

建议使用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鄂icp备05001568号   电子邮件:webmaster@hubei.gov.cn 
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 湖北日报报业集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