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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册商标注销
发布时间: 2006-10-19 23:14:46 字体显示:       

办 理 须 知


  商标注册人不再使用其注册商标,自愿放弃商标权的,应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向商标局申请注销。    办理注销手续时,原《商标注册证》应交回。商标注册证已经遗失的,由其所在地县以上(含县级)工商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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