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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企业拟注册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 2006-10-19 23:14:46 字体显示:       

  请您领取《名称预先审核登记表》,选好您所开办的企业名称后,送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核准通过,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省局申请核准冠省名企业的条件 。

  若您所开办的企业属于以下特殊行业,那在办理工商注册之前,请先办理有关专项审批。湖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表。

  申请人向企业拟注册工商局申请开办登记,填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如下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3)公司章程;(附标准章程供参考)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承诺书》、《关于推举经理的决定》、《关于选举董事会成员的决定》、《关于选举执行董事(董事长)的决议》)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其他文件、证件。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指定(委托)书;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股东人数应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属省工商局登记管辖的企业,股东出资应达到以下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不少于五十万元;
   2)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3)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4)不属省工商局登记管辖的企业申请冠用省名的,其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完成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您填好登记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向工商局提交。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营业执照。
登记注册的时限、收费的标准及依据

  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即时完成。
  企业法人开业、营业开业、 公司设立、 分公司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公司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的千分之零点八缴纳;
  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四缴纳;
  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登记费为240元;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40元。
 
 

 

来源: src-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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