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对人,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服务基层。牢记服务宗旨,热情为基层、为行政许可相对人服务,方便基层群众。
二、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受理、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办事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事项,做到公开、透明。
四、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在《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
五、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舆论监督,不办关系证、人情证,不吃请,不收礼,不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