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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再就业优惠证》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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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解除托管协议证明;

  2、企业出具的劳动关系状况证明,

  3、手中持有下岗证和失业证的人员,

  4、是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一次性安置费发放协议;

  6、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本人登记照三张;

  9、准备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还应提供从事

  个体、合伙经营的场地证明和申办营业执照的报告(灵活形式就业的除外)。

  以上材料根据不同对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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