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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
发布时间: 2006-10-19 23:14:40 字体显示:       

< 工作流程> 

  (一)录用工作流程:

  1、编制录用考试计划:

  (1)用人部门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和拟增总人数;

  (2)拟录用职位名称、专业、人数及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3)招考的对象、范围及采取的考试方法;

  2、发布招考公告:由省政府人事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考公告;也可委托市(州)级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发布招考公告。

  3、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用人部门按有关要求负责审查,政府人事部门发放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用人部门组织实施。

  5、考核与体检:考核、体检由用人部门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及有关办法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具体规定。

  6、录用:

  (1)用人单位的综合报告;

  (2)拟录用人员花名册;

  (3)应者的综合考核材料;

  (4)《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两份(式样附后);

  (5)体检表;

  (6)主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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