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项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
(二)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三)设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
(四)审批机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8号
联系电话:027-87253860
(五)申请范围:湖北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范围在第二、三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六)受理地点与时间:
受理地点: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725364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七)办理程序:
1、申报条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申报材料:
(一)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应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1、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申请书;
2、《湖北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质量体系考核企业自查表》
5、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下列情况可视同已通过企业质量体系考核:
1、企业获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gb/t19001和yy/t0287(或gb/t19002和yy/t0288)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2、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3、已实施产品安全认证,企业持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3、办事程序:
服务中心受理(5天) 审评中心技术审查(15天) 器械处审核报批(8天) 服务中心制证通知(2天) 申请人领批件。
4、其它事项:
申请人必需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提交的文件、证件一般应当是原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相关表格或签字;如需相关详细信息或下载表格,请登录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http://www.sfda.gov.cn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hubfda.gov.cn
(八)收费情况:
按鄂价费[2003]218号文件收费 (许可证工本费10元/个,涉及现场检查的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验收费 1200元 /个/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