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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转学
发布时间: 2006-10-19 23:14:39 字体显示:       

发布方: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时间:2002-07-01       

  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学理由须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并填写《转学通知单》一式三份。

  2、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跨地区转学,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报我厅职成教处审核。

  3、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生转学,应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须修完一年的课程,方可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4、转入学校持《转学通知单》到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来源: 湖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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