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批录取,取得学籍,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成人高等学校按有关规定填写毕业证书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表样附后),并附经省招生部门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单,报经高校学生处审核签章后,由省教育厅机要室验印,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审核验印由高校集中报送,高校学生处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验印时间限定在每年7月底向教育部上报电子注册数据之前。咨询电话:8732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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